6/1/19

[老母碎碎念] 那些媽媽教我的事--我才沒再傻咧!







      夫妻吵架是必然,而且無論雙方多有修養大體上來說,三個月吵一次免不了。期間如果沒有吵,也只是在忍耐又忍耐,勉強維持家庭和樂,對雙方而言都一樣。不過本部落格本來就是以辱罵男性為宗旨,所以堅信忍耐的只有太太。朋友跟先生吵架了,吵得也沒什麼新意,夫妻分工不均罷了。這種問題每對夫妻都存在,不管是雙薪還是單薪。不管是男生賺得多,還是女生賺得多。不管有沒有生小孩,都是永遠不公平。某個程度上,問題應該是出在DNA上面吧!而且現在講究平權我不能說因為女生比較有母性,應該說母性基因在誰身上,誰就倒霉。
      說回分工不均,理由很多。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其實也跟大多數已母親為主要照顧者的家庭身上類似,也就是「我不是愛作,我是順手」。就是「順手」這兩個字害死了人,而且可能是真的「害死人」。「順手」的定義是什麼?『順便用手做一下』?「順路親手做一下?」無論怎麼解釋這個詞都很容易帶有一種「不費力」以及「簡單」的意思。生活中「不費力又簡單的」事情,我真的想不出幾樣。特別是有小孩,有工作的人的日常生活。就算撇開這個條件好了,電玩咖也總得動動手指頭,或是轉轉頭才能操作電玩吧?!為什麼在路上「撿垃圾」也是日行一善,就是因為他馬的有時候連彎腰都累啊!!
      先建立好這個「生活裡根本沒有順手的事情」的基石,「是誰說某某事情很順手的」就成了下個關鍵。是同住在一起的家人(喔!對!長輩....那些苦過來的,忘記自己當時是大家庭有一萬個幫手的長輩),是路人(喔!對!公園裡那些已經媳婦熬成婆,現在在整媳婦的阿喪們?),是先生,還是....(最糟的是)媽媽自己?????沒錯,我覺得媽媽自己覺得順手最糟糕。
     當媽媽覺得自己來做一切事情,照自已的步調,照自己的時間安排,最順手,那種狀態簡直就是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只自我虐待不說,還想方設法幫其他人脫罪。沒有啦!阿就爸爸比較不順路啊,阿就爸爸下班比較晚啊,阿就爸爸上班比較早啊,阿就爸爸比較不在意這個啊,阿就爸爸比較粗手粗腳啊,阿就爸爸乾脆去死一死啊!!!!!!!!!
阿你爸個頭!!!!!!!!!誰叫你替他拖罪的!!!有誰規定一定要「順手」的人才能做事嗎!!!!!!!!!不就是因為「不順手」而做,才更讓人感動嗎!!!!!!!!!
(我說過了,本部落格是以罵爸爸為宗旨。)
     如果說成長過程中,我在我媽的服飾店裡跟著那些三姑六婆學什麼,那應該就是「(女人)不用樣樣都會,才得人疼。」其實鄉下地方的阿桑們,每個本來就都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了,但雖然他們做不到自己說出來的道理,不代表我們不能學。有一個家裡在做水產生意的阿姨,每天在除理家務之外,還要帶著長長的像膠水套,穿著雨鞋,泡在水槽裡整理海鮮。那天來店裡才做了一會兒便說他得走了,因為先生要開車去XXX處送貨了,她得跟著去。旁邊的阿姨們很驚訝的說:「你不會開車喔!你這樣時間不都被綁住了嗎?」水產阿姨是這樣回答的:「我才沒在傻咧!這樣我不就更忙!我老公就會叫我自己『順路』去送一送。」當時在旁邊吃鹹酥雞的我,真的覺得被震到了。你是不是跟我一樣,深深地以為,如果多會這一樣,老公應該會覺得我很棒,很開心,很稱讚我!對啊對啊!對啊對啊!他一定覺得你好棒棒,且他也會好開心,還會一直稱讚你,然後你就做!到!死!
       致所有媽媽們,
           就算自己做比較「順手」,也請你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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