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18

[老母碎碎念] 那些了不起的家長們









     我們所屬的游泳池有自己的泳隊,成員來自兩三所學校,其中以某台北市知名大安區小學人數最多。人數多,練得又勤,教練的偏心可想而知。這於我來說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或者說,是一個不接受也只能接受的常態。但,泳隊其中一個屬於少數份子的媽媽所受到的待遇就真的讓人匪夷所思了。先是在一兩年前,兒子才小一時,就被某家長指著鼻子罵出了女性更衣室。為的當然是自己的女兒,不可以被這個小一男孩看光光。(有可能嗎?)一開始男孩媽媽還不想要屈服,因為不放心六歲不到的兒子一個人到男性更衣室。但最終教練不得不出面要求這男孩撤出女性更衣室,於是媽媽也只好讓步。還以為這樣就沒事了,沒想到這週因為在群組裡一段針對「同理心」的發言,使得某家長(是的!跟趕出人的是同一個)自己對號入座,惱怒不已,憤而提告。
      這個引發提告的對話是關於年初台北洛德城堡有發生駭人聽聞的光天化日之下孩子在戲水區的山洞裡被性侵一案。那日,恰巧這個泳隊也在那裡玩水,事發後免不了討論一番。大家似乎著重於「為什麼救生員沒有發現。」於是乎小男孩的媽媽說了幾件他覺得泳池使用者很常缺乏同理心的例子。諸如:很多家長帶著稚齡孩子到泳池,完全不注意安全,放任孩子做出危險動作。認為反正有救生員在,他們會盯著。救生員也就是因為要多注意這些頑皮的孩子,而錯失的揪出色狼的機會,這樣的家長就是沒有同理心。以及,因為自已生的是女孩,而把稚齡男孩趕出女性更衣室,但卻在裡面用手機視訊大聊特聊。這種時候,意外入鏡的女性難道不是受害者?這樣的人,「就是沒有同理心,就是不管別人死活」
      就是這句話激怒了任職於某某醫院的家長,憤而提告。男孩母親接到警察電話通知做筆錄時,真的不能再更意外。警察邊做筆錄,也覺得不能再更浪費社會資源。而且還是民事刑事一次告滿告好,這不是惱人,是什麼?這些了不起的家長,到底在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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