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18

[老母碎碎念] 爭的是什麼?







      樓下公園今天有市議員為了選舉提前舉辦的兒童節活動,為了討好孩子們,有每個攤位跟舞台都是呈現想盡辦法送小禮物的狀態。既然都已經擠到搖滾區了,每當台上要送禮物,兩兄妹當然也努力揮手希望被看到。今天運氣比較好的是哥哥,居然還拿到兩次氣球。跟上次妹妹拿到的狀況一比較,就發現果然個性是很不一樣。
      已經小一的哥哥,充滿男子氣概。很明顯地向英雄主義靠攏,可愛的氣球於他而言比較像是一種「認可」,「被注目」,「努力的成果」。因為很努力地揮手,跟聽從主持人「屁股黏地上」的口令,所以得到「獎勵」。至於那個氣球本身是不是他要的,也不太重要。實際情況就是回到家就丟在地上了,只有妹妹碰到時,他才故意說那是他的,他要玩。另一種說法就是「人性本貪」。明明那不是自己喜歡的,反正大家都在搶,我也來搶搶看!就跟飛機上吃泡麵依樣。合理合理!理所當然!
      妹妹呢?上一回是他拿到一個蜻蜓形狀的氣球。當然也不是他最想要的公主造型,但在她心裡應該是比較接近「我贏了哥哥喔!」這種情緒。所以他拿了,就一定要往哥哥那邊靠,然後炫耀一番。不過整場看下來,不少哥哥姊姊,一拿到手就轉身給弟弟妹妹。真是可愛。無論他是不是強迫的......
       喔!參加幾場下來,我也發現潛規則。首先,再怎麼說搖滾區還是比較容易拿到。畢竟擠到搖滾區,就是一種努力,必須被嘉獎。其次,爸媽一定要陪在身邊!小孩單獨的比較不容易被點到。爸媽很賣力,主持人會給點面子。最後,也是最難的!最好身上有傷......眼睛包個眼罩啦之類的,最容易被發現了!下次有這種表演,要趕快拿出三角巾來固定。(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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